根据一次性使用温度传感器、雾化器全省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,目前一次性使用温度传感器、雾化器产品申报工作已结束,现将申报企业及产品名单予以公示(附件
企业可登录全省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(福州)网址()(以下简称“联盟集采网址”)在首页的公告通知中查看具体信息。
企业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,请提供真实有效、有针对性的证明材料,并于公示期内将申诉、投诉材料(加盖企业公章)发送到邮箱(邮件名为“品种名称+企业名称+申投诉材料”),逾期视为无异议。未提交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的,不予受理。
按照采购文件,同一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(代理人或报关企业)的产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申报。不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(代理人或报关企业)委托同一家企业申报的,如医疗器械注册人非同一实际控制人,且不存在控股关系,则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人数量视为多个申报企业;如医疗器械注册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存在控股关系,则视为同一申报企业。
符合以上关联关系的企业,需在“企业增补文件上传”模块上传盖章文件(附件2)。请相关申报企业于2025年10月14日17:30前完成上传。
操作路径:登录网址→进入“耗材招标管理”→点击左侧菜单栏“项目列表”→进入项目→点击“企业增补文件上传”进行关联关系企业文件上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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